根據《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20〕27號)精神,現將2021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4月6日(星期二)上班。請各部門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節日踏青的同事請多注意安全,確保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目前在外地又有零星疫情發生,清明假期如需外出,務必做好個人防護,不去人多密集地區。非必要不出京。疫情防護,需要大家共同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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